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级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机场净空、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机场净空、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协调好我市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和机场净空、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二)根据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负责我市开辟新航线、加密航班,协调航班时刻、航权等工作,核算航班补贴以及航班补贴资金的使用。
(三)会同我市有关部门制止和查处破坏我市机场净空保护和民用航空无线电的行为和活动。
(四)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市政府对景德镇机场内各驻场单位的协调管理和指导职能。
(五)负责景德镇机场改、扩建相关问题的协调、服务。
(六)负责协调景德镇机场建设和营运中所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七)积极争取和协调国家对民航安全改造资金和支线机场运营补贴和航线亏损补贴资金。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航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减少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交通运输支出18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交通运输支出18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5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航班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2023年度景德镇航班的正常运行,为全市人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航空服务,提供高效服务,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立项依据:按市政府会议纪要文件。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市政府规划安排。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景德镇市民航建设服务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交通运输支出(类)民航航空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民航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